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29日,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原中国银监会备案的具有收购、处置、经营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不良资产资质的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6.3亿元,由自治区财政厅、12个盟市财政局和五原县财政局、内蒙古水务集团、赤峰城建集团等股东组成。公司成立以来,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履行“服务区域实体经济、助力化解金融风险”使命和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原则,稳步开展各项业务,形成了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处置、资本市场(基金管理)、专项资产经营、商业保理四项业务。目前下设2家全资公司,控股3家盟市公司,参股1家地方商业银行和1家信托公司。公司详情可登录官网:https://www.amcim.com/。
一、选聘职位
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职位说明书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廉洁从业。
2.具有履行职责必需的业务知识。熟悉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现代企业管理、经济金融、资本市场等专业知识。
3.具有与职位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具备与担任职务相称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有较强的企业发展规划设计能力、决策执行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等,能够独立、慎重、负责地履行职责。在所处行业或相关专业领域有较高影响力和认可度,工作业绩突出。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任职资格
1.经济、金融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双证齐全。
2.中共党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即1972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3.具有8年及以上经济、金融、财政等相关工作经历,其中担任管理人员2年以上。
4.除满足以上3个条件以外,还需累计担任下列职务之一2年及以上:
(1)中央企业所属二级单位的中层副职及以上或相当职务层级人员;
(2)年纳税所得额大于或等于300万元、职工和派遣员工大于或等于300人、企业的资产总额大于或等于5000万元的民营企业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
(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国有企业中层副职及以上或相当职务层级人员,地市直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副职负责人;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副处级及以上职务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个人原因造成企业亏损或资产损失数额较大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选聘的。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1日18:00至7月5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所有应聘人员登录蒙速招官网(www.nmgmsz.com),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
(1)提交材料。应聘人员需下载填写《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报名表》(附件2),并在报名网站提交下列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获奖证书、专利成果、专业成果、项目成果、海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近期征信报告(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址:https://ipcrs.pbccrc.org.cn/)注册查询)、近三年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签字版的《个人承诺书》(附件3)等材料的扫描件。
(2)其他事宜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选聘背景调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如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提供虚假材料、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二)简历筛选
根据选聘职位任职条件及资格进行简历审核筛选。筛选条件包含但不限于年龄、学历及相关工作经验等。简历审核筛选结束后对选聘岗位人数与通过简历筛选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取消选聘岗位。
(三)履历分析
简历筛选结束后,对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简历进行履历分析,并对履历分析成绩进行排名。按由高到低1:5的入选比例进入资格复审和背景调查环节。履历分析采取百分制计分。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和背景调查将核实入围人员身份、学历及工作经历等情况,确认是否曾有犯罪记录、工商注册、信用风险、网贷逾期、金融违规、个人红黑名单等情形。因资格复审和背景调查结果不符合应聘要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
(五)能力素质测试
1.人才素质测评
第三方测评机构统一生成测评账号及测前须知,在测评开始前1个工作日内下发至入围人员,入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评。人才素质测评采取百分制计分。
2.能力测试
第一环节:公文筐测试。公文筐测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第二环节:主题演讲和半结构化面试。主题演讲和半结构化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六)综合考评成绩
综合考评结果实行量化计分。其中,履历分析占比20%,人才素质测评占比5%,公文筐测试占比25%,主题演讲和半结构化面试占比50%。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考评成绩,按照由高到低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有重大疾病或传染病等影响正常履职的疾病),取消考察资格,根据综合考评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考察环节将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或深入调查,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
(八)确定拟聘人选
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与考察合格人选协商沟通业绩目标、考核指标、薪酬待遇、聘期及管理方式等内容。综合考虑考察结果及双方协商内容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履行聘用程序。
(九)聘任方式
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与受聘人选签订《岗位聘用协议书》《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等。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工作全程委托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组织实施。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培训等。
(二)本次选聘对于任职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21日(不含)。
(三)本次选聘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及信件寄送。选聘工作后续信息,请及时关注蒙速招官网和个人手机短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重要信息而影响参加选聘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选聘简章明确的报名方式准备和上传资料,并对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始终(含聘用后),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次选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进行等额递补,每环节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所用选聘资料,原件一律退还,其他资料留存不予退还,所有资料仅用于本次选聘,将予以严格保密。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1-6601342
监督电话:0471-2576670(此电话不接受咨询)
咨询和监督电话在工作时间开放,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附件:1.职位说明书
2.报名表
3.个人承诺书
2023年6月21日
Copyright C 2021-2024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蒙ICP备17005109号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21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