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内蒙古自治区新华书店,成立于1947年9月1日。2006年,内蒙古新华书店与外文书店进行战略性重组,成立了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2021年成功上市,成为自治区文化产业 “第一股”。现有成员企业20个,员工2000余人。
集团以教育服务、文化消费、现代物流为主要业务。多年来,集团严格遵守国家出版发行法律法规,坚持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弘扬正版、诚信经营,在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集团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双效”统一,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七进”工程、送书下乡、“草原书屋 ”“彩云服务”“鸿雁图书悦读”计划等文化惠民工程社会影响深远。在坚守主责主业的同时,集团以市场为导向,坚持改革创新,积极延伸产业链,拓展教育装备、教育培训、文创产品、互联网+等产业项目,为集团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集团取得的成绩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先后荣获全国文化体制改革优秀企业、第四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先进单位、全国文化企业30强提名、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自治区文化企业10强,旗下多家企业荣获全国及自治区先进集体、工人先锋号、中国最美书店等多项殊荣。
一、选聘职位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图书发行方向)1名。
二、岗位职责
1.在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党委的领导下,落实董事会决策部署和总经理工作要求,按照分管领域目标任务,全面负责所分管的图书发行领域业务的经营管理,制定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
2.洞察市场环境、政策和行业趋势的变化,负责所分管的图书发行领域的业务经营思路、业务发展方向的顶层规划、设计与统筹实施,挖掘业务机会,推动所分管领域业务创新和发展模式的转型升级;
3.统筹分管领域整体业务目标、计划和策略的制定,对分管领域业务进行整体规划和统筹安排,协调各部门完成相应的业绩目标;
4.负责所分管领域外部资源整合与协调,为集团整体业务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5.负责所分管领域日常经营管理统筹,跟踪、分析业务经营情况,负责重大经营管理问题研判、整改、优化,负责重大经营管理变革、重大经营活动的协调、推动;
6.协助董事长及总经理协调、检查和督促各部门、各子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度认同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战略目标、核心价值观和企业文化;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业务知识。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文化产业、投融资、市场运营等专业知识;
3.具有与职位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具备丰富的企业、行业任职经历,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市场竞争及创新意识,在所处行业或相关专业领域有较高影响力和认可度,工作业绩突出;
4. 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廉洁从业,具有正确的价值取向、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53周岁以下(1969年6月22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55周岁(1967年6月22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具有图书发行、现代文化物流从业经历5年及以上,同时担任下列某一项职务2年及以上,或者累计担任下列职务3年及以上:
(1)中央企业所属总部内设机构、一级子公司中的中层正职及以上或相当职务层级人员;
(2)地市级直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正职及以上职务层级人员;
(3)所任企业持续盈利且近三年年平均营业收入大于或等于1亿元的民营企业副总及以上人员。
4.有上市公司工作经验或荣获行业内省部级及以上相关奖项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选聘
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使用的,或严重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曾担任破产清算企业主要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或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企业主要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或处于个人失信被执行期间的,或列入全国行贿人信息库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上一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形。
四、管理方式及薪酬待遇
1.竞聘成功后,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市场化退出方式管理使用。每届任期三年,由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董事会与受聘人选签订《岗位聘用协议书》《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等。
2.董事会负责对聘任人选进行考核,根据年度和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
3.薪酬和履职待遇按照自治区和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形式及选聘程序
(一)组织形式
本次公开招聘全程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2日11:00至7月5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所有应聘人员登录蒙速招官网(https://www.nmgmsz.com/),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所有报名表填报信息将作为资格审查依据,错填及漏填属个人行为,后果自负。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上传相关证明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三)简历筛选
根据选聘职位任职条件及资格进行简历审核筛选。筛选条件包含但不限于年龄、学历及相关工作经验等。
(四)履历分析
简历筛选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简历进行履历分析,并对履历分析成绩进行排名。按由高到低1:5的入选比例进入素质能力测试环节。履历分析采取百分制计分。
(五)素质能力测试
1.人才素质测评
第三方测评机构统一生成测评账号及测前须知,在测评开始前1个工作日内下发至入围人员,入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评。人才素质测评采取百分制计分。
2.能力测试
第一环节:公文筐测试。公文筐测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第二环节:主题演讲和半结构化面试。主题演讲和半结构化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六)综合考评成绩
综合考评结果实行量化计分。其中,履历分析占比20%,人才素质测评占比5%,公文筐测试占比25%,主题演讲和半结构化面试占比50%。
(七)确定初步考察对象
根据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初步人选。
(八)组织考察
对考察对象的素质、能力、业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学历、履历、任职资格、廉洁从业等情况进行背景核查,确认是否曾有犯罪记录、信用风险、金融违规等情形。同步对健康状况进行体检。资格复审和背景调查结果不符合应聘要求或体检不合格者(有重大疾病或传染病等影响正常履职的疾病),取消考察资格,依次进行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选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与考察合格人选沟通业绩目标、考核指标、薪酬待遇、聘期及管理方式等内容。综合考虑考察结果及双方协商内容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履行聘用程序。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和《个人承诺书》,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提供虚假材料、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列入蒙速招黑名单。
(二)本次选聘工作全程委托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组织实施。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培训。
(三)本次选聘对于任职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22日(含)。
(四)本次选聘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及信件寄送。选聘工作后续信息,请及时关注蒙速招官网和个人手机短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重要信息而影响参加选聘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五)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选聘简章明确的报名方式准备和上传资料,并对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始终(含聘用后),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次选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进行等额递补,每环节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所用选聘资料,原件一律退还,其他资料留存不予退还,所有资料仅用于本次选聘,将予以严格保密。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1-6601342
监督电话:0471-6967475
咨询和监督电话在工作时间开放,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附件: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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