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简介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内蒙古自治区新华书店,成立于1947年9月1日。2006年,对全区新华书店和外文书店进行战略性重组,组建了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有成员企业20个,员工2000余人。
集团以教育服务、文化消费、现代物流为主要业务。多年来,集团严格遵守国家出版发行法律法规,坚持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弘扬正版、诚信经营,在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集团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双效”统一,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七进”工程、送书下乡、全民阅读公益活动品牌化、规模化、常态化,“草原书屋”“彩云服务”“鸿雁图书悦读”计划等文化惠民工程社会影响深远。在坚守主责主业的同时,集团以市场为导向,坚持改革创新,积极延伸产业链,拓展教育装备、教育培训、文创产品、互联网+等产业项目,为集团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2021年成功上市,成为自治区文化产业“第一股”。
集团取得的成绩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先后荣获全国文化体制改革优秀企业、第四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先进单位、全国文化企业30强提名、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自治区文化企业10强、2024年全国成长性文化企业30强,旗下多家企业荣获全国及自治区先进集体、工人先锋号、中国最美书店等多项殊荣。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3.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4.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5.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
三、招聘范围及人员数量
根据集团改革发展需要,市场化选聘从事法律合规岗和金融投资岗职业经理人2名。报考人员需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准入资格条件,详见《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刻苦钻研、好学上进和团队协作的精神;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责任心强;
6.报考人员必须是国家统招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岗位需求表》为准。国外院校毕业学科专业须与公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以《岗位需求表》为准;
7.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8.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6)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人选考察、协商确定业绩目标及薪酬事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为2024年8月9日,相关信息在“蒙速招”网站(https://www.nmgmsz.com/)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0日上午9:00—8月18日17:00 ,不接受提前和逾期报名。
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网络拥堵及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根据登录“蒙速招”网站(https://www.nmgmsz.com/)查找“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聘公告”报名专栏进行网上报名。
3.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实际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
4.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按照岗位要求填写真实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序号是考生确认是否报名成功、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扫描件(要求正反面在一页上);
(2)《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扫描件及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相关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或工作合同扫描件、其他工作证明、经历、业绩成果等材料,考生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工作时间,可累计计算;
(5)招聘条件中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6)《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手写签字扫描件;
(7)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扫描件。
6.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反复核对所填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无法修改)。
7.报考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等院校学习经历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高等院校学习经历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8.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个人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考试或招聘资格。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考试招聘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9.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资格初审
1.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9日上午9:00—8月19日17:00 。按照《岗位需求表》上明确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如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报考资格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于工作时间电话咨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4年8月19日17:00以前进行修改,将重新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招聘岗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
3.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材料造假者将取消招聘资格。
4.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5.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四)笔试
网上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后可参加笔试,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开考比例方可开考。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1:5。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但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低于1:3的,原则上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报名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2.笔试地点:呼和浩特市(具体地址见准考证)。
3.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
4.笔试成绩查询:登录报名网站自助查询。
5.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
2.人员范围确定。招聘岗位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3.携带材料:《报名登记表》2份(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所有学历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国(境)外留学所学课程证明;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者,需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正式证明材料。(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9日以前,不含报名开始日);实习经历不作为正式工作经历)。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顺次递补。
6.资格复审后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7.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8.资格复审未通过者进行等额递补。报考人员务必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工作人员会电话通知递补人员。报考人员因电话沟通不畅、信息发送不回复等原因影响正常递补工作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材料不齐全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9.所有资格审核材料收取后不再退还。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
2.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面试满分为100分。
4.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岗位匹配度。
5.计分办法:面试实行百分制,由面试考官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七)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八)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招聘岗位实际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者(有重大疾病或传染病等影响正常履职的疾病)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岗位空缺按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的,集团党委组织进行深入考察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背景调查,深入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情况,并就业务素质与选聘岗位的匹配程度、业绩指标、薪酬待遇等事项进行预沟通,预沟通达成一致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九)公示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发布招聘信息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因拟聘人员考察或公示期内不符合聘用要求的以及自愿放弃聘用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报考本地区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开展后续相关程序。
2.公示期间,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十)聘用
1.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行薪酬制度,以协商确定标准执行,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缴存住房公积金。
六、纪律和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性的,应当提出回避。
2.对因资格审查不严格而发生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考生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本次招聘工作由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他人代办报名、考试等现象,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2.本次招聘考试测评工作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公告中未尽事宜及考试其他相关信息,以“蒙速招”网站发布公告及公告中提供的咨询电话答复为准,不以其他方式告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3.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
0471-6294235
监督电话:
0471-6961436
(注:咨询电话仅依据本简章内容进行解释,简章以外内容一概不予解答。由于报名期间电话咨询人员较多,有可能造成线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时拨通电话,请务必耐心拨打或认真阅读本简章内容,以上咨询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开放,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本次考试由第三方机构全程负责。
4.本公告由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2.考生诚信承诺书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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